本文简单介绍一下2021版《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标准号GB/T 39753-2021,标准于2021年03月09日发布,2022年02月0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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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的基本原则、收集、运输及贮存拆解、处置、再生利用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光伏组件的回收再利用,包括晶体硅光伏组件、铜铟镓硒光伏组件、硅基薄膜光伏组件、碲化镉光伏组件,其他光伏组件的回收再利用可参照使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348-2008工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587-2006铜及铜合金废料 GB/T16288-200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T328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32812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光伏组件的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光伏组件,以及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光伏组件、报废光伏组件和过期光伏组件等。
3.2 有害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对人、其他生物或生态环境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性的物质。
4.1 应遵循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的基本原则
4.2 应按照再使用、再生利用和回收利用的顺序进行处置
4.3 处理前应优先实现废弃光伏组件中的零部件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下的再使用。
5.1.1 在收集、运输及贮存废弃光伏组件过程中,应避免废弃光伏组件暴露于阳光下形成火灾、漏电等安全隐患。
5.1.2 对于丧失安全性能光伏组件应与其他废弃光伏组件分开收集、运输、贮存。
5.2.1 收集过程中应建立完整的信息统计,可参见附录A进行分类。
5.2.2 废弃光伏组件的收集、包装与固定应避免对废弃光伏组件造成二次破坏及污染。
5.2.3 收集的废弃光伏组件应按54的要求进行贮存
5.2.4 收集方应将收集的废弃光伏组件交给有资质的机构拆解、处理。
6.1 废弃光伏组件应按可行的顺进行拆解,得到接线盒、引出线、边框和光伏层压件,
6.2 废弃光伏组件拆解时应保证光伏层压件的完整性。
6.3 不应丢弃预先取出的所有零部件,应按第5章第7章进行处理和处置。
7.1.1 采用热熔法或其他加热方法处置部件时,应设有烟气处置设施且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16297-1996的相关规定。
7.1.2 采用热解气化或焚烧法处置部件时,大气污染排放应符合GB18484-2001的第5章规定。713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进行处理,各项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8978-1996的第4章规定。
7.2.1 光伏层压件的分离可采用热处理法、酸溶解法、物理分离法或几种方法的组合。72.2将涂锡铜带或铝带与光伏电池分离,可采用物理方法或化学方法。
7.2.3 进行热分离处理时,对加热工序产生的烟气应设置处理系统,控制烟气中杂质气体的含量,对污染物含量应符合GB16297-1996的第9章规定。
7.2.4 光伏层压件处置后得到的部件和材料应分类收集,设立明显的区分标识,分区存放。
7.3.1 如果回收后的玻璃完好,根据玻璃种类进行清洗、干燥,待用
7.3.2 如果玻璃碎裂,收集碎玻璃,按要求进行破碎到合适的颗粒度大小,剔出碎玻璃中掺杂的杂物,清洗、干燥碎玻璃,根据玻璃种类进行分类回收使用。进行玻璃碎裂处理时,应注意防止玻璃碎屑飞溅伤人和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8.1.1 硅材料的回收一般用化学方法去除正背面电极、减反射膜、发射极等,以求获得高纯度可回收的硅材料。
8.1.3 回收后的硅粉不宜含重金属,可二次提纯重新适用于半导体行业,也可采用填埋方式进行处置,应符合GB18599-2001的第7章规定。81.4回收的完整无损坏硅片可二次利用。
8.1.5 硒的回收纯度应达到80%,再生利用率应达到75%。碲的回收纯度应达到78%,再生利用率应达到70%。
8.2.1 电池中贵金属的提纯可采用溶剂腐蚀后再还原的方法再生利用。
8.2.2 废弃光伏组件中金属材料的再生利用率及回收纯度要求可参见附录B
8.2.3 涂锡铜带及铝带中的铜或铝的回收纯度应达到80%,铜或铝的再生利用率应达到75%。
8.2.5 再生利用的金属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金属产品质量要求。
9.2 回收处理机构应建立记录制度,记录中的分类信息可参见附录A.
9.3 回收处理机构有关废弃光伏组件处理的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并接受当地相关部门检查。
9.4 回收处理机构应建立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定期监测排放的废水、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对废固的处置应符合GB18599-2001的第7章规定。
9.5 回收处理机构应对厂界噪声定期进行监测,并符合GB12348-2008的41规定。
9.6 回收处理机构应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有完整的防护装备和措施,操作应遵守国家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或标准。
97新上岗操作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或在技术部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9.8 回收处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粉尘处理以及降低噪声等装置并达到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9.9 回收处理机构应符合HJ/T181-2005的第4章第5章规定。
以上是太阳能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相关的重要技术要求摘要,如需标准全文,可入群索取。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光伏产业通):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